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怎么使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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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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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概况

  截止到2009年5月,承担培训项目7个,承担省级培训项目35个,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18个省级总站,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600多个,为地方提供特色网站60多个,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下,近10万所中小学校利用继教网平台开展了校本培训,累计远程培训教师200万人。在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下文组织的“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评审”中,继教网被评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站”,排名之一。


  培训项目


  继教网重点承担了教育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试点项目(教师司[2004]24号)、教育部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项目(教师司[2007]37号)、教育部2007年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远程专题培训项目(教人司[2007]388号)、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教师司[2008]22号)、教育部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长“预算管理”专题培训项目(教人司[2009]88号)。同时,承担了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教师司[2005]33号)和教育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教人司[2004]36号)。


  2009年将继续承担“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远程培训


  继教网全力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打造一个网上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基于最新 *** 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开发了适合学员学习、教师辅导与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和管理的远程培训系统,形成了全国继教网公共服务平台、区域教师网联、县区学习与资源中心和校本培训四级管理的基本框架。平台可支持百万人同时在线学习,拥有强大的视频直播、点播、视频互动功能。同时,提供强大的在线考试功能,能同时让数万人在网上进行考试。网站设置了教学中心、信息中心、交流中心、资源共享、教研指导等10个重要的一级栏目及文章搜索、在线课堂等多个辅助栏目,为广大校长、教师提供丰富的教育信息、教学经验、教研指导知识,满足培训机构的多样化需求。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上可随时随地进行多种方式交互的特点,全国继教网还提供了教育论坛、教师博客、校长博客、课件展示等多种交流平台。继教网多方位、多层次地满足了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服务质量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


  开发课程


  继教网除了承担教育部课程资源开发项目外,投入2000多万元,联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发展中心、高教社、人教社、高等院校及各省教师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实施“精品课程开发工程”。同时注重自下而上充分利用区县学习中心及中小学校一线教师力量开发区县课程资源和校本资源,从而形成开放、高效、上下一体、滚动发展的资源建设体系。已开发整合完成10多类1300多门 *** 课程,同时根据各省不同情况,继教网与有关省进行合作,共同开发了具有地方特色课程资源100多门,基本涵盖了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的各个学科,适应了各类教师及校长培训动态的需求。


  构建体系


  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支持配合下,继教网致力于创建先进平台,整合优质资源,以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为切入点,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培训机构分工协作,大力建设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逐步构建起以全国继教网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区域教师网联、市县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中小学校四级上下一体的远程教师培训体系。


  有关项目


  (一)培训项目


  ——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借鉴其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地区的高中教师开展的远程培训。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应用本次培训的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开展的远程培训。


  ——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2007年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远程专题培训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借鉴该次培训的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中小学校长、主管安全的管理干部开展培训,旨在使全国中小学校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的专题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


  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9]2号),决定与继教网共同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由继教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远程助学及组织管理,由东北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开辟新渠道,同步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能力。2009年5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该项目的开展,并要求各地做好学分互认工作。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教师全员培训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 *** 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精神,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项目。


  ——新教师培训


  根据1999年教育部第7号部长令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定》要求,结合新教师在教学工作的特点,面向新任教师或任教时间较短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以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优秀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新课程培训


  该项目面向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使用继教网已开发的大量新课程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培训,旨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以及课堂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基本功培训


  该项目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使中小学教师练就能够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基本功,并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转化为有效的教学行为,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业务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专题培训


  该项目面向中小学一线教师、从事一线教育的相关工作者,通过八个模块的教学,采取“知识构建+活动+理论指导+应用案例+评价”的形式,使受训教师对未来的教育技术形成理论上的重新认识,从而能在实际教育工作中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惊奇体验。


  ——教师心理健康培训


  该项目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针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的需求,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编排了教师心理健康培训课程。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培训


  根据 ***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要求,为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该项目面向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针对其整体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培训提高难度较大的问题,探索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的培训模式,旨在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英语教师专业提高培训


  该项目是由继教网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依托继教网的先进技术平台以及北外的优质外语课程资源,针对中小学英语基础教师及骨干教师开展的专业提高培训项目。


  (四)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项目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精神,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干部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提出的培训目标,该项目面向在职的中小学校长,以及拟任校长的中小学校中层干部,以23个相对独立的专题,构建了中小学校长现代远程专题培训的课程资源库,充分满足各地全面开展远程校长专题培训的需求。


  (五)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项目


  为适应基础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 *** 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是由继教网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依托各自优势资源,以开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方式,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提供专业提高和研修机会。


  (六)面授班培训项目


  ——校长培训(高级研修班


  该项目是根据教育部大力创新校长培训模式的要求,面向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干部等人员,以23个相对独立的专题为主要课程内容,采用面授方式进行的校长高级研修培训。


  ——班主任培训班


  该项目是按照教育部对于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培训要求,以案例为引导,分六大模块,采用面授方式进行的班主任高级研修培训。


  ——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高级研讨班


  该项目是针对全国各个中小学的各科骨干教师、教科研领导、学校领导干部以及即将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采用“专家报告、示范、专家点评、教学交流”的面授培训方式进行的高级研讨培训。[1]


  网站理念


  “创新终身教育模式”是我们的使命,“真诚服务”是我们的理念,“携手共创教师培训与发展新天地”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愿与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机构共同努力,构筑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与全国的教师共同努力,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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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的新小学教师过几年能评上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我本科毕业,下半年即将在浙江嘉兴一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请问认真工作,大概几年能评上中级以上职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平时工作中应该怎样做?才能朝着这个目标加速前进。一般怎样评职称的,如果我符合条件的话,一般能顺利吗?还是要教育局走关系什么的。另外,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具体可能会有哪些呢?怎样才能早点获得?请知情者指点迷津!!
请问浙江嘉兴地区的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比的时间和条件,尤其是工作时间年限!
这里是台州市2009年职称评审文件,内容都一样的,学习一下吧 :)

一、(略)
二、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中专、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对象仍按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的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从今年开始,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获市、省部和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市级三等奖前3名;市级二等奖、省部和国家级三等奖前5名;市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前7名;省部一等奖和国家级二等奖前9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5名)或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3、中小学校(中专)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专)及有关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4、中小学校(中专)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中小学校(中专)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5、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对于申报学科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应从严掌握。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原则上按有关《条例》和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今年起,凡在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任教,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初中教师,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历,即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今年年底。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四年以上(2006年1月1日前聘任),其中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教师,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相加计算,达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不受学历或资历规定的限制,可以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省职改办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市职改办台职改[1992]5号和台职改[1994]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具体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担任2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的经历。从今年开始,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累计担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须有2年及以上的经历),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须有相同年限的行政工作经历,担任副班主任的年限折半计算,德育导师不能代替班主任工作经历。
同时,要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有教学的任务,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承担教学工作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承担教学工作。
(五)关于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
为了促进广大教师把精力用到钻研教材、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来,从今年起,凡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要求任现职以来必须开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1、中学高级教师: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2、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3、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或县市教研室等组织单位出具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安排表、原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评价意见。
(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的条件(略):

(七)申报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不作要求。
(八)关于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言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课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 *** 、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中小学教师(不含设在乡镇的县、市、区直属学校)。
凡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十)关于继续教育及学分的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担任现教师职务期间参加继续教育,必须达到平均每年48学分要求(截止2009年8月31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2、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分暂不作具体要求。
3、对现任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学校),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在领证后的每五年中按计划继续参加提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凡2001年1月1日前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不含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校长“十五”培训结业证书》,否则不得推荐评审。
4、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晋升对象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与 *** 》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合格证书。
5、从今年起,《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合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核发的《培训合格证》等证书不再作为申报对象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十一)关于支教
凡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指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不含民办学校),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 支教),方可推荐评审;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立联系制度( *** 支教),联系时间为一年,联系期间,每学期为联系学校上公开课、观摩课四次及以上,并有详细的原始记录,方可推荐评审。
根据省 *** 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60号)的规定,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的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的经历。如果没有这一经历,须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 *** 支教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也须有支援薄弱学校教育的经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即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已有支教的规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现状,从今年起,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没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经历的高中教师,要求有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 *** 或 *** 支教)的经历。支教教师须提供《浙江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卡》。
(十二)对于在我市36个欠发达乡镇(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距法定退休时限1年以内(即次年的12月31日前退休)的现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曾获得过乡镇党委、 *** 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2、连续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乡镇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 *** 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3、任现职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
4、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突出的,在乡镇级及以上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奖;
5、语文、数学包班,教学效果突出的;
6、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及以上交流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7、连续任教30年以上的。
(十三)关于教育管理、实验职务评审
1、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浙教人[2007]71号文件执行,破格条件按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规定执行。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三年不满四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①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②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③曾获市(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者。
④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⑤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二十年及以上的。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由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教育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县(市、区)负责评审。
(十四)为了提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等评价的辅助手段。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组织,中级及以下的由县(市、区)组织。
(十五)根据省委、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129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宜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10年开始,我省将开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十七)根据浙人社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对我省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援疆 *** 干部政策,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下一级职务满2年。
(十八)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台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各评委办公室要将这部分对象按照确认的要求与其他申报对象分列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九)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使用新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并将照片贴在表上,由县(市、区)集中装袋送交。
根据市人事局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起一律使用新版本书,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网上上传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纸质照片一律不再接收。
三、报送材料要求(略)

(二)申报者个人报送的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一份(附件1);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下载时要完整,不要缺页,而且要有封底;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任职期间聘任证书原件各一份;
4、现任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原件一套(每学年一份考核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份;
8、普通话等级证书一份;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审定表》原件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其中:申报高级职务人员2篇送审论文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11、继续教育材料,《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一份、《学分通知卡》原件若干份(每学年平均48学分);《科研素养与 *** 》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12、公开课材料。
1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附件3)。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中的复印件,一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校验其原件后,在该复印件上签上校验人的姓名并盖上人事科的公章方才有效。

(四)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所有评审材料必须是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超过规定时间取得的评审材料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附件3: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具体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
3、指导中、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任务。
4、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5、任现职以来,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经验总结、教材、科研报告)。城区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另一篇可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县级二等奖以上。农村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另1篇可以是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对于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以上获奖的专业论文;其中,对于在我市36个贫困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在县级教研会、学术会上交流的专业论文。论文内容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教师的行政人员至少有一篇所任教学科的专业论文。
二、中学一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至少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三、小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幼儿园高级教师
参照小学高级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专高级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担任培养教师工作。
4、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班主任可有一篇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并且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著可以是即将出版的),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已在本系统省级及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
5、取得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六、中专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两年及以上(成人中专教师担任两期及以上),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或承担辅导员工作。
3、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至少有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已在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教研会上交流。
5、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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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 ***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十三五”时期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较高水平、特殊才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5万人以上。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0人左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00人左右,中原学者60人左右,河南省优秀专家1800人左右,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左右,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600人左右,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00人左右,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00人左右,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500人以上;在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不断涌现,成为推进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培养力度

(二)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不断提高选拔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我省“811青年人才工程”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梯次培养对接机制;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向县(市)延伸,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大“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以实施中原“”为牵引,扎实做好中原学者、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设立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项目,加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力度,着力推动各类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参照国家“*”,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遴选2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各层次、各领域领军人才。对有潜力成长为“两院”院士的中原学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配备专职中青年助手,实行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通过我省推荐培养成为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含国家外专)、“*”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高端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待遇。

(四)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重点培养500名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大突破或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市财政统筹人才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

(五)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以国家和我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在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择优遴选2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生予以重点项目资助,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重点,每年选送50人左右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进行深造,每批在国(境)外深造时间不少于12个月,着力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水平。

(七)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着眼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和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等不同形式,每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

三、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八)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含国家外专)、“*”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领军人才。对上述人才来豫工作的,按照《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 ***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制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人才制度的引才聚才优势作用,通过“特设岗位+项目研究+创新人才团队培养”等形式,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九)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以服务“三区一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及新兴业态,着重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对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 *** 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河南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实施重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中原“*”为牵引,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建设发展,重点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带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端外国专家、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采取“项目+人才+资金”等形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专门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海外英才中原行、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等系列活动,到2020年,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000人次来豫开展服务活动,其中硕士以上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0人次,博士400人次。

四、营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十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破格或越级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度,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的个人和集体,其他获国家科技奖项、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或集体,以及获得国家其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奖励。

(十二)加强引才育才载体建设。加强省、部(院)合作,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以及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智试验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招才引智功能;着力加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院士工作站,5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70个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十三)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支持用人单位采取 *** 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海外工程师、周末教授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专家智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 *** 等形式,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专家向我省人才洼地流动。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大范围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建立常态化、滚动支持机制,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以河南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实施“乡情引才工程”,完善豫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才新品牌。发挥国际高端猎头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海外引智工作联络处建设,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人才工作站,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运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四)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特设岗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 *** ,其无档案的,经过组织查证核实程序后其工资档次可实行无档案身份认定;在外省、市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来我省工作的,直接确认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十五)鼓励离岗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经单位批准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 *** 。

(十六)提供便捷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分别纳入一级、二级、三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优化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居留落户、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住房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便捷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实行外国人来豫短期工作邀请函办理“一站式”服务和外国人来豫工作就业“两证合一”服务。

五、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科协、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商务、卫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 *** 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抓“之一资源”,统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意见。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 ;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http://xxpt.ahedu.gov.cn/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 http://xxpt.ahedu.gov.cn/

1986年,为贯彻落实85年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省中学师资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研究工作,建立健全全省中小学师资培训 *** 和指导系统,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学院增设安徽省中学师资培训部,1988年,原“安徽省中师函授教学研究室”、安徽省小学师资培训部与“安徽省中学师资培训部”合并,成立“安徽省中小学师资培训部”。为适应中小学师资培训的新形势、新发展,1998年,撤销安徽省中小学师资培训部,成立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全省中小学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规划计划、培训课程建设、培训质量管理等政策咨询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全员培训和“江淮名师”培养工程等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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