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特区有哪些我国经济特区都有哪些
1、我国经济特区有深圳、珠海、汕头、海南、厦门五个。
2、深圳。广东省辖地级市,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全市下辖9个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深圳市常住人口为17560061人。
3、珠海。是广东省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滨海风景旅游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相连。横琴新区与澳门隔江相望,西邻江门市,北与中山市接壤。面积为1736.45平方公里。设有8个国家一类口岸。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珠海市常住人口为2439585人。
4、汕头。简称“汕”,广东省地级市,潮汕四市之一,汕潮揭都市圈城市之一,经济特区。位于韩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西邻揭阳,南濒南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境内韩江、榕江、练江三江入海,是中国大陆唯一拥有内海湾的城市。全市下辖6个区、1个县,总面积2199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汕头常住人口为550.2031万人。
5、海南。简称“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是中国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对望,东南和南部在南海与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陆地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
6、厦门。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是福建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截至2020年,厦门市全市下辖6个区,总面积1700.61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397.84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厦门市常住人口为5163970人。
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有哪4个
法律分析: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经济特区是中国特有的称谓,是经济性特区的一类,是在改革开放后为了集中和有效地利用外国资金及技术到本国进行生产,发展贸易,繁荣经济而设置的交通条件比较优越的特别地区,在这个地区推行对外开放政策和优惠制度,是吸收外国投资、实现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方式。1979年4月30日,邓小平提出创建经济特区。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命名“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 目前又新增了重庆的两江新区、舟山新区和上海的浦东新区等,其实质含义都是经济特区类型。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员工,是指被特区内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但公务员或者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除外。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特区内招用员工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第六条 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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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六大经济特区成立的具体时间:要求具体到年月日,谢谢啦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
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
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拓展资料
一、简介
从特征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吸引外部资金、特别是外国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从功能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这既是对经济特区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发展道路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经济特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和实际作用的概括和总结。
经济特区的目的和作用可以概括为:
(1)扩大本国的对外贸易;
(2)引进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3)增加就业机会,扩大社会就业;
(4)加快特定地区经济发展与经济开发的速度,形成新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对全国(地区)经济发展形成吸纳和辐射作用(5)获得更多的土地出售、出让和出租收益。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设了四个经济特区,这四个分别是?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设了四个经济特区,这四个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权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我国地理位置最南边的经济特区是( ) A. 汕头 B. 珠海 C. 深圳 D. 海南
1980年,我国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经济特区,后来又增设海南经济特区,位置最南端的是海南经济特区.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