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小三与二奶的区别(新婚姻法是在帮忙小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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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小三与二奶的区别

  小三和二奶都不是可取的做法,毕竟这两种状态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男人来说,小三与二奶的区别也不是很大,都是为了满足自己从妻子身上已经找不到的那点下半身的欲望,为了找寻一点 *** ,为了满足下自己作为大男人的一点虚荣心。或许有人是为了真情,但是少之又少。

  男人的关系

  两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关系,都是妻子以外的女人。

  小三与二奶的出发点

  小三最初的出发点多数是为了感情,因为她真正喜欢这个男人,觉得这个男人优秀,所以,她甘愿但小三,小三一般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不完全依赖男人生活;二奶的出发点则多是为了钱,而甘愿被男人包养,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完全依附着男人生活.  做小三的女人有这么几个特点,这些女人有自己的职业,有的还是很风光的职业,她们不一定有多漂亮,年龄也是各个年龄段的女人都有,她们喜欢成熟男人,渴望被男人呵护,渴望一份真爱,渴望有一个温暖可靠的避风港,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男人多数已婚。所以,她们甘愿当第三者,甘愿与其她女人共享一个男人,甘愿为这个男人付出身体,付出灵魂,付出感情,付出劳动,即使能拥有那么一段时光,她们也感觉自己很幸福。   二奶则完全不同,她们大多没有经济来源,是被男人包养着永远无法在隆重的公开场合光明正大的出入的一种花瓶式的女人。她们年轻,漂亮,性感,有活力,有追求,她们追求金钱,追求享受,爱情与她们无关,虽然有些二奶在得到了男人的钱以后也想得到男人的人,却多数以悲剧收场!

  男人家庭的威胁

  小三比二奶要大的多,因为小三是奔感情而来,奔真爱而来。一开始也许能控制住自己,知道这个男人终究不属于自己,她对这个男人只能是曾经拥有,而无法天长地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思想就会慢慢淡化,小三会觉得她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才能真正称其为家庭,她觉得男人真正喜欢的是他,她和男 *** 子唯一的区别就是却那一张纸,这种时候,她就很容易想取代男人的妻子,自己去当正房。当丈夫遭遇小三,妻子可要真正小心了。   二奶一般威胁到男人家庭,威胁到妻子地位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二奶的目的很明确,她们爱钱,她们要的就是钱,她们并不需要这个付给她们钱的男人,只要她们高兴,她们可以拿着男人给的钱,再去找一个帅哥,这就是她们的生活。遇到这种女人,只要妻子肯出钱,一般不会威胁到家庭的和谐安定。

  小编提醒:最后奉劝无论做二奶还是小三,都不是长久之计,这个时代本来男人就比女人多一倍,那些成熟男人一个人霸占着数个女人,让年轻人怎么再去找对象。即使这一点不重要,那么等你老了以后,你的孙子孙女围在你的身边,缠着你给他们讲故事,讲讲你年轻时候的英雄事迹。难道你自豪的对你的孙子孙女说,你奶奶年轻时候,老厉害了,整天的就是和有妇之夫混在一起,特擅长第三者插足,以拆散别人家庭为己任,以看着别人离婚为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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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是在帮忙小三吗

新婚姻法都说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房子比男人靠得住”的价值观,阻止“丈母娘助长房价”的行为,可是实际呢,仔细看看婚姻法,里面的很多条款对贤妻良母型的女性有些不公平了呢。
首先,现在很多都是夫妻两人在外打拼赚钱,一旦有了孩子,如果父母没时间帮忙照看,必定需要妻子放弃工作在家照看孩子。可是现在的社会,外面、网上的诱惑那么多,一旦小三出现,作为合法的妻子能拥有什么?老公或他的父母帮忙买的房子归老公,除了两个人的一些工资方面的积蓄,妻子还有什么补偿吗?制定婚姻法的人可曾想过?还是准备以后为自己养情人留下一条路?如果两人不离婚,有用吗?未婚所生子女享有已婚所生子女拥有相同的权力,岂不是当小三与当妻子一样吗?如果男的单独买一套小三名下的房子,难道这种条件下,小三不是比过去的正房还要正吗?现在的法律制定能多让大家真正投票,真正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吗?
婚姻法规定了很多,但最欠缺的确是一旦一方出轨,财产分配时要倾向于另一方,小三的子女随不能受歧视,却可以在法律上规定他们不与已婚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如果这些对女性的保护都没有,婚姻法保护了女性哪方面呢?难道是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就这条吗?孩子大了,照样离,怎样保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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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家不会,不尽家庭成员义务新婚姻法如何界定

一方有家不会,不尽家庭成员义务新婚姻法如何界定

您好,在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对此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如对方长期不归家,视为分居,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起诉离婚。
祝愿您早日 *** 成功。

新婚姻法如何界定重婚罪?

(一)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因此,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
之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二)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界限。
(2)重婚罪与非法同居行为的界限。
(三)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婚姻法对哪一方有利?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强调了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属于买房方的财产,不用分割给另一方,(以前是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管理8年以上就算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男性作为买房的主体自然就有利了。
对于男性来说,就是离婚的成本下降了,而女方,即使嫁给有房子的男人也不会拥有房产的所有权,离婚的时候还得净身出户。

新婚姻法如果界定重婚罪?

不构成,重婚罪不是婚姻法界定的,是刑法规定的。

婚姻法中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规定

《婚姻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赔偿费的判决。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就使得遗弃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遗弃罪 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著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刑法上的遗弃罪,可以理解为遗弃家庭成员罪。因为:
首先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物件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夫妻相互间有扶养义务。其次是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最后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

 核心内容:2015年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该怎么分,属于婚后财产怎么分?以下是法律快车我为您详细介绍2015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之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储存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一方有小三财产如何分割

正常情况下仍是按照一人一半的财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但是如果一方需要照顾或者承担了较多的家庭的义务则可以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通过协商解决,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没有出轨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还可以主张子女抚养权。

新婚姻法如一方有重病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夫妻间有相互扶持扶养的法定义务,也有夫妻互相关爱相儒以沫的道义责任,在一方重病治疗或需要另一方的扶助与关爱时,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即使提出离婚一般也会被法院驳回。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婚后是一方个人财产,婚前自然也是个人财产。若要取得所有权(部分),可以变更所有权登记,在房产证上加上您的名字(因赠与获得),可以成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若万一离婚,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顺祝幸福美满!

大家觉得新婚姻法怎么样?希望有志之士给予分析~~

非常不赞成,不知道这个情况怎么说:老公是独子,婚后2年,买房,首付的钱其中一部分是老公父母给的,另一部分是我们夫妻的,房产证写老公的名字。离婚后,房子算不算老公的个人财产?或者公公婆婆出的那份钱才算老公的个人财产。那接下来就有另一个问题了,(我家乡风俗跟楼上的“a280347731”的一样,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继承父母财产的,当然也不用给父母赡养费,一般是儿子养父母),接下来在老公家生活的日子里,公公婆婆的赡养费,平时花费的是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公婆花的钱当中有一半是我的。那离婚时,公公婆婆的财产我一分没得到,不仅在婚姻期间要照顾他们,还要给他们钱花,那我不是亏死,又出钱,又出力!他们又没生我养我,我凭什么免费出钱出力照顾他们。

另一个问题,既然婚后,父母赠与的也算个人财产,那如果说我中彩票(偶尔买买彩票),如果以自己的名义领的奖,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我是不是可以先让我爸爸去领,然后以赠与我的名义给我,那就变成我的个人财产了。
唉,只是觉得,新婚姻法出来,让我开始算计一些东西了。

当然,我们夫妻现在感情很好,也希望一直好,一辈子都不要离婚。只是,现在小三猖狂,如果以后老公出轨,我是一定要离婚的。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年轻人动不动就离婚,新婚姻法对于目前的整个婚恋市场,冲动离婚,暴力离婚事件的抑制还是有着很重要的作用的,我整理了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1

   以前的婚姻模式是:

  男人负责在外赚钱养家,女人在家承担洗衣做饭照顾一家老小的责任。用现代年轻人的观点来看,好像这种婚姻模式对女人有着诸多的不公,而更大的不公平就是女人因为手里没钱就缺了话语权。

  其实,那只是你的一种猜测,毕竟那时的婚姻大多很稳定,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这种分工明确的家庭模式还是有它一定的存在道理的。至少男人知道自己是家里面的顶染柱,得努力赚钱回家养活妻儿,女人懂得男人在外为家打拼的辛苦,会为男人守好家。也许他们并没有太多的语言上的表达,但心里都是对这个这家有着责任心的。

  现在虽说男女平等了,但平等的却只是男女都要工作赚钱上的所谓平等。真要谈及到婚姻,把这份平等落实到对家庭的责任和付出上,反倒是让我们更进一步看清了婚姻对女性的不公平性。

  男人结婚前工作,结婚后还是工作;女人结婚前工作,结婚后工作加生娃,再加上做家务,再加上照顾男人和男人的一家,还得再加上处理难搞的婆媳关系,这些,对女人真的公平吗?

  现在的婚姻,说白了,对于男人来说是减轻压力,对女人却是增加负担,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负担。就因为一纸结婚证书,就让婚前过着小仙女快乐无忧日子的女人,变成了婚后的全能佣人,且往往是出力不讨好,且还是免费的。

  现在的新婚姻法,只保护财产,却并不保护婚姻本身。无视女人面临的生育风险,对女人遭受家暴只在文字上表示保护,却并未有对于家暴行为取证难的一个有效解决办法出台。让很多在婚姻里深受家暴的女人却因证据不足连婚都离不了。这,其实也是更多的女性不愿意选择结婚的一个很大原因。谁也不敢拿生命当儿戏。

  相信未来只恋爱不结婚的女性会越来越多,不仅有男人责任心的淡漠,也有婚姻里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个不安全之感。

  身边有位女同事就是,在男人进行家暴以及对其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定,110报警求助,得到的答案却是:那是你们的家务事,我们没办法管。你得找妇联或者法院。在公民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难道之一时间不应该是找警察及时帮助自己逃离危险吗?妇联和法院那是在先解决了当下正在发生的伤害之后再走的程序才是吧。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2

  新婚姻法无疑是让女性们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将在女性头脑中被抹除。让女性明白了,除了自己什么都是靠不住的。这就必然造成女性不再愿意为家庭忍让跟付出,进入婚姻会考虑得更多。

  有些地方,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或者车,当婚姻出问题之后,女方相对损失就会较大。反过来,女方负责买房,让男方负责装修,很多男性马上就不乐意了。

  房产属于固定资产可能会增值,而装修和车是消耗品,随着时间贬值。另外女性受生育年龄的限制,而男性基本没有,故女性本身也会随着时间而打折扣。

  你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多,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

  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人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

  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跟保姆,找的是花瓶跟性感,找的是家世跟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

  而女人,当你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赌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女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来一无所有。

  我们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而实际上爱情跟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都需要资本的。所以,许多人的爱跟婚姻都有那么多的现实掺杂在里面,无法纯粹的爱跟被爱。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的算计着。

  比如生育问题,职场上见多了女性因生孩子耽误工作,从而没办法升值或者继续任职的事。这样的代价谁来付?还有孩子要跟男方姓氏,男方是否要出银子购买冠名权;

  如果跟女方姓,女方也一样。因为结婚前所有的东西都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也就不存在什么一家之主,也就不存在孩子跟谁的姓的问题。为生孩子没办法上班的女性,男方要给女方特殊付出工资,否则,男人你自己生孩子去吧。

  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的国度,新婚姻法让婚姻内的一切都被AA,出轨男人的离婚成本变低,想出轨就出轨,想离婚就离婚。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人选择单身3

  新的婚姻法出台后,女同胞们清醒地认识到,为了爱在婚后退居二线,做全职太太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女同胞的付出,不但不会被认可,在婚姻出现危机的时候还会被“以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为理由,让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男性指责女性拜金,是由于大部分人的工作能力不足以赚到在养家同时还要雇佣保姆的工资,所以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指责女性。

  其实笔者相信大部分女性在婚后还是非常勤俭持家的,只要双方多一些理解,婚姻才能维系的更长久。

  事实就是:不管男女多么平等,至少在力量的角度上讲,女性依然是处在弱势的一方,所以,婚姻里,她们更需要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

  也许有人会说,结婚前不会把人看清吗?这话真别乱讲,搁你身上,你也没这个本事,一个有家暴倾向的人,是不会轻易让你在婚前就看出来,就像一个图你娘家有后台的人,也不会轻易让你觉察到他对你的另有所图一样。若有“透视眼”,也没有家暴一说了,更没有看透一个人贪婪无度后的离婚了。

  很多女性,并不是像网上传说的那样,因为自己能赚钱,自己可以活得洒脱自在,自己有能力照顾好自己的父母,所以才清高的高呼,我才不要去辛苦伺候男人和他的父母等等。

  其实大部分的女人,不是真的不想结婚,也不是不愿意跟男人一起努力打拼,而是因为男人不配。稍有一点小钱,就紧着嘚瑟出去找女人,学人家土豪养小三儿。好事儿不学一点,坏毛病倒是比谁学的都快。所以现在的女人也学聪明了,干脆就不付出,你爱咋折腾随你去。

  没钱的男人想结婚,有钱的男人急切的想离婚。这就是现代婚姻市场的真实写照。当然,还有一种急切想离婚的男人就是太穷又不上进,被妻子嫌弃后,先是死赖着不离,最后赖不下去的无奈之举,着急离是为了赶紧找愿意给他扶贫资助的下一个傻女人。

  物欲和私利下的社会,婚姻成了一种博弈。很多男人妄图通过一纸结婚证书成全自己实现欲望的筹码,想找个富婆养活自己全家的男人并不在少数之列。

  男人嘴上指责着女人现实,自己却挤破脑袋的往门不当户不对的女人身上高攀,除了没有感情,婚姻里到处充斥着暗中的算计和实际的交易。

  女人结婚的本意是找一个一辈子的依靠,一个精神上共同成长,物质上一起努力担当的好男人。但是,越来越多的男人却开始琢磨着怎么可以不劳而获,怎么可以找个物质丰富的女人让自己少奋斗十几二十年,甚至不需要自己再辛苦赚钱也能后半生活得轻松快活。看透这些,女人开始对婚姻不再期待。

  有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的结婚率只有千分之七点二,创下了十年结婚率的新低。这里面,除了很多现实的不确定因素,更多的还是因为很多女性对婚姻产生了不信任感,所以索性连尝试的勇气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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