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是哪个单位管理(关于特种行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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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是哪个单位管理

法律主观:

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之后,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才能够经营,特种行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旅馆业;
2、印铸刻字业;
3、旧货业;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 *** 的外,不得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关于特种行业有哪些?

特种行业的治安行政管理是由公安机关实行的,其经营者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之后才能够经营。特种行业包括了七个行业,分别为旅馆业、印铸刻字业、旧货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和出入境服务行业等。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 *** 的外,不得 *** 。
《行政许可法》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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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第二章 治安安全条件

第七条 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
(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 *** 保卫人员;
(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
(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
(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第八条 从事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所列特种行业经营的,其经营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厅、主要通道、保管库房、停车场等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第九条 矿区、油田、港口、机场、军事禁区、大中型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和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禁止设点的范围由所在地市、县人民 *** 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利用开锁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开锁业经营活动。
其他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该行业从事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从事该行业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五)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应当对《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旅馆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报设区的市人民 *** 公安机关批准并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跨原发证公安机关所辖区域迁移经营场所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改建、扩建,变更名称、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在原发证公安机关所辖区域内迁移经营场所的,应当到原发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停业、转业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原发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从事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特种行业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前款规定的特种行业经营者停业、转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 *** 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向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治安大队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治安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公安局组织人员依据《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印章刻制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局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商住两用的房子可以开宾馆酒店吗?最少多少间房才可以办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证消防需要办吗?怎么办理?

之一个问题:可以。

第二个问题:

开宾馆需要的主要手续如下:

1、宾馆开办,首先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3、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附,按规定提交的必备资料:

1、消防安全合格证照;

2、开业申请书;

3、方位及四邻平面图;

4、房屋质量鉴定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卫生执照复印件;

8、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张。

第三个问题:特种行业证要办的。

第四个问题:

一、实施许可的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二、申报材料

(一)、公共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9、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10、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中有设计图纸的,应按专业、目录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用铅笔标注工程名称和卷宗内容,其它相关资料应使用A4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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