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再次责令在其官方网站连续三日公开发布了赔礼致歉声明。
事件起于2016年,泰迪熊移动在其商业计划书中,将同业竞争对手描述成“被投资”、“被站队”,“失去了联合多家手机厂商的机会”等,并发布在某创投机构APP平台,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源科技)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泰迪熊移动有限公司(下称泰迪熊移动)诉至法庭。
2017年10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二审调查,判决泰迪熊移动就损害小源科技商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官方网站和某创投企业APP平台的显著位置发布赔礼致歉声明,并赔偿100000元。
记者从《限期履行通知书》获知,法院再次勒令泰迪熊公司进行正式道歉,原因在于此前其在官网和某APP平台上道歉时并未通知小源公司,仅通过公证方式证明其向小源进行了赔礼道歉,而小源公司对泰迪熊公司赔礼道歉的方式不予接受。
法院方面认为,赔礼道歉是申请人向被执行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申请人原谅的行为,是对被执行人进行忏悔的一种仪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故被执行人在赔礼道歉的同时,应当让申请人知悉,才能实现对申请人更大程度的救济和慰藉。泰迪熊仅对其赔礼道歉进行公证,但未及时通知申请人知悉,应视为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礼道歉的义务。
“这是一场迟到的道歉,随着我国法律的完善以及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保护日益增强,也在告诫我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试图虚假宣传对手,用不正当竞争行为来扰乱社会经营秩序,更应该诚信经营,给社会传递正能量。”小源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梁涵
附:泰迪熊移动致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