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二审最新消息
二审已经结束。被告提出的所谓新证据均被法庭驳回,将在20号左右宣判李天一二审会减刑吗
二审开庭是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李某某并未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法院二审可以不开庭。现在二审开庭,那是法院要给这位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一个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的机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二审开庭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被告人对于一审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存有异议,二是法院认定这种异议可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在今年9月26日的一审判决中,法院以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洪教授认为,一审的判决结果已经是对李某某的从轻处罚,“在二审中,李某某要减轻处罚主要取决于他的认罪、悔罪态度,这要靠他自己争取。如他还是称自己‘喝多了’、‘当时睡着了’,那么几乎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另据报道,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此外,李家还有一份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并申请了此前的鉴定人出庭。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透露,李某某及其法定 *** 人以及王某提出上诉后至今,两名上诉人均未同其进行接触并商谈赔偿事宜,也未通过法官明确表达过这一意愿。受害人杨某一直在北京的家中恢复,其他几位被告人的赔偿已经全部到位。他还表示,尽管杨某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杨某目前的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
洪道德还表示,如果李某某认罪、悔罪,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那么更高可以减轻处罚5年。
法律依据:
“根据新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这就不影响该未成年人以后找工作、出国等行为。所以,5年有期徒刑,在未成年人案件定罪量刑上是一个分界线。”
另外,洪教授表示,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二审基本不会对本案其他四名被告的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而对于本案如此长时间地吸引公众眼球原因,洪教授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此案有多特殊,“本案其实就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根本原因还是本案背后,特别是李某某背后的一些人,无原则和无底线的辩护与袒护。”
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阅读:
求助帖:李天一案:有关二审,梦鸽已与杨女士达成“秘密协议”(有图有真相)
李天一案二审时间延后,被许多网友认为是一审有可能被“破冰”的前兆。我亦有此感。 我们知道,在“现有条件”下,对一审“破冰”几乎不可能。要想“真正”【兰和律师与挺李派舆论大V其实各怀鬼胎,其“终极目标”与梦鸽相左】“破冰”,并非他们所言有新的“颠覆性证据”或要对一审进行“颠覆性推理”。他们所耍的“把戏”,是为了拿梦鸽更多的银子或得到梦鸽“别的东西”。听说双江有病在医院不能回家、身体也不行,他们更来劲了,“昼夜兼程”的干。 我认为,对一审“破冰”的唯一办法是:取得受害人杨女士“谅解”,二审在“谅解”的基本上减刑【这一点李家大V们也清楚,但他们不愿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了,他们的“故事”就达不到“ *** ”,“故事”无“ *** ”就意味着银子无 *** 。这群人,在汹涌的“波涛中捕鱼”,是他们惯常的伎俩。】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若能“牵动”舆论,亦有此可能。这点我不否认。问题是,能“牵”的动吗?就算拿更多的银子、雇更多的水军,只会招来对放更大的愤怒。因为此愤怒,并非李天一案案才有。它“诞生”的更早,“来源”被压抑的各个角落。历史上它曾使数十位皇帝下台,党都怕它,况李天一乎? 。。。。。。。。。 坊间早有“杨、梦”达成“秘密协议”的传言。这此二审“诡异”的延期,更使人们“感觉真切” 有网友可能会反驳说:就算“达成”也无须“延期”。我说这你就不懂,如此“大案”在不到40天的时间里就“破冰”,“社稷”会“不稳”,不管有多大理由。但时间会“抹杀”一切,世上再不合理的东西,终能找到它“合理”的时间点。前段时间杀死的“夏”,4年前杀他的“理由”就成立,但“气候”不成熟。 如“杨、梦”协议真达成【假设赔50万,减5年】,它有可能在二审时才会公布,早了对当事双方都不好。到那时,舆论会顿时失声。因为,对李方,减刑了再攻击失理;对杨方,此时攻击梦鸽就等于攻击杨女士。 哥们,你心里是啥感觉呢?坚决打倒杨 *** ,严厉审判张皮条,彻彻底底铲除黑酒吧。
反复扎口浏览李天一案二审判决公检法杨女士夜半三更一直尾随李天一做啥
@老树古根15楼
不论是谁,犯法就必须伏法。
什么姓杨的、姓李的,与老汉都毫无关系,不认识!
姓杨做的工作,老汉不赞同。
姓李做的事儿,老汉很憎恨。
老汉就是一个平民百姓,就希望生活的空间是安全的,正常的。
周围少一些横踢马槽的恶棍、无赖,就感到活着心里踏实。
还是那句老话:
对于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必须要绳之以法。
我们需要一个安全正常的生活空间,那我们必须要弘扬正气!
—————————————————
你个老X,我们不喜欢 *** ,也不喜欢嫖客,要法律在 *** 和嫖客之间站队,是什么法律啊
如何评价李天一案的审理结果?
2月22日,被传有期徒刑期满,已于近日出狱的李天一被送上热搜,引发公众热议。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十年过去,可能很多人对当时的案件已经有些模糊。
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与其他四人在北京海淀区一酒吧内喝酒后,将一女孩带至一间宾馆内轮流性侵。2月19日该女性报警,次日,警方将李天一(李冠丰)等五人控制并刑事拘留。
接着启动了超过半年的调查取证和审理过程,2013年9月26日,一审宣判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被告方提起上诉,但两个月后维持原判,至此,李天一开启了近10年的牢狱生涯。
李天一出狱应该不是空穴来风,日前有消息称李双江和妻子梦鸽与友人聚餐,为儿子举办接风宴,照片中两个人一个拍手、一个打拍子,配合演奏,心情不错。没有一家人同框,“接风宴”的说法无法证实,但至少能证明李双江和梦鸽已经走出了李天一入狱带给这个家庭的阴霾。
因为是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当年入狱、如今出狱才会有这么高的关注度,在法律层面,李天一是谁的儿子不重要,他坐牢近10年,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了代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是他的权利,这无可厚非。
但在道德层面,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准绳,李天一该不该被原谅?这个问题正是他冲上热搜后的舆论焦点。
翻看网友们的表态,正反两方泾渭分明。
有认证博主发文呼吁大家“嘴下留德”,认为李天一已经为自己的无知与狂妄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在铁窗中渡过,老两口(李双江和梦鸽)真心不容易。
反方则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出发,认为李天一出狱后才二十多岁,可以重新开始,但受害女孩的一生都被彻底毁了,所以不该被原谅。
其实,参与争论的网友,混淆了“原谅”和“接受”两个不同概念。
原谅与否,要交给当事人,也就是当初被伤害的女孩,而不是在电脑前吵的热火朝天的网友,毕竟我们都不是受害者。换句话说,对于李天一,我们没资格原谅。
那受伤害的女孩会原谅他吗?这个可能得不到答案,受害人肯定不想被关注、不想用10年苦苦愈合的伤疤再被揭开,也恳请公众不要将关注点转移到她的身上,不要让她有舆论压力,她需要有安全感的、平静的生活。
我们在争论的其实是是否“接受”李天一出狱这件事,以及是否接受他回归社会。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根道德标尺。
不过有一点相信没有争议,就是当年施暴的李天一和他的家人,如果一直没有悔意、不觉得10年铁窗是罪有应得,李天一就不应该被公众接受。
复盘当时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当时李天一曾给母亲梦鸽写信,虽然表示“认识到我错了”,但后面则又写“错在不该参与,错在不该轻易相信别人。”
而李家在更换 *** 律师后,新的 *** 律师竟然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指控受害女性是“坐台 *** ”,因此李天一及其他四人不是性侵而是“强迫妇女卖淫”,这样的诡辩明显是要为李天一脱罪。
而庭审时李天一也是谎话连篇,一审时说自己喝醉了、睡着了,二审时又称当时出去给妈妈打 *** ,没看见也没参与。最终判决证明了李天一在说谎,他之一个性侵受害者,因此被判10年,而另外四位,除了当时已经成年的王某被判12年外,其他三人都只被判3年和4年有期徒刑,这说明李天一不但参与,而且还是主犯。
不知道10后的今天,李天一和他的父母,还会是当年的态度吗?有真的悔过并对受害人有愧疚之心吗?这是公众是否接受他回归社会的重点,但可能永远都得不到真正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