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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的公共机构有哪些?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上述的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同时还包括一些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条例解读
一、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基本制度1、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依据。
2、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
3、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加强对本单位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4、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5、公共机构应当在有关部门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6、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 *** 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二、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
1、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2、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并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4、规定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5、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6、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 *** 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运行规范。
7、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三、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保障措施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同时,对未建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等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予以通报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非经济性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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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机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多少一吨以内
法律分析:全国公共机构约158.6万家,力争到2025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24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
法律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 ***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所辖乡(镇)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公共机构应当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级地方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 *** 购买服务范围。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
(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
(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
(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第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实施能源审计10个工作日前,应书面通知被审计公共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能源审计工作周期不超过1年,累计工作日不超过45天。
第八条能源审计服务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须的检验、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鼓励具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经验的企业承担能源审计服务工作。
第九条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应符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条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形成的能源审计报告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公共机构意见,被审计公共机构应当自接到能源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做相应修改,送达被审计公共机构;10个工作日内被审计公共机构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能源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2月内制定整改方案。
公共机构应对所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县级以上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对法定职责范围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开展情况应作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及时将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报告、整改方案报送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法定职责范围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情况报送上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并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须为被审计公共机构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四条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立即中止其能源审计工作,并会同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在官方网站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在能源审计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二)未履行能源审计合同的;
(三)能源审计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有重大偏差的;
(四)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能源审计的;
(二)拒绝、阻碍能源审计的;
(三)拒绝、拖延提供与能源审计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四)未按照能源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的工作经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什么建立统计台账?
2、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法律规定: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共机构节能条例